根據(jù)心理學的研究,兩歲到五歲的兒童,道德判斷能力還很低,他們一般還不能從事物的本質(zhì)上去判斷別人行為的好壞;他們往往從事物的數(shù)量大小與多少上去判斷別人行為的好壞。例如,有兩個兒童,一個是在玩耍的時候不小心打壞了四個杯子;另一個是因為媽媽沒有滿足他要許多糖果的要求,發(fā)脾氣打壞了兩個杯子。這兩個兒童的行為到底誰差一些呢?當幼兒園的老師向孩子們發(fā)問的時候,許多兒童都說打壞四個杯子的那個兒童的行為要差一些。這是什么原因呢?因為兒童們想到的是:四個杯子比兩個杯子多,損失更大,而沒有能力去認識一個是有意打壞杯子,—個是無意打壞杯子這個最核心的道德問題。
兩歲到五歲的兒童,雖然能夠通過模仿做一些規(guī)則游戲,但他們還不懂得規(guī)則的約束性和道德要求的意義。兒童遵守游戲規(guī)則往往是從興趣出發(fā)的,有些時候當他們?nèi)傩那?,就可能不顧游戲?guī)則了。心理學上稱兒童的這個時期為自我中心階段。
六歲到八歲的兒童,心理活動規(guī)律有了新的發(fā)展。孩子入學以后,老師的話對他們有很大的權(quán)威,心理學上稱這個階段為權(quán)威階段。一年級兒童大多喜歡接近老師,愿意把心里的話告訴老師。老師的一切要求都是必須做到的。一年級兒童對老師的這種信任心理特點是接受品德教育的有利條件。老師和家長應當以模范的行動和典型的事例來培養(yǎng)兒童的高尚品德。
一年級兒童對同學的幫助,常常是在教師的啟示下進行的。他們對班上誰學得好,誰表現(xiàn)比較差,還不能主動去關(guān)心和了解。這就需要教師經(jīng)常進行評定和介紹,以引導兒童向先進的學生看齊。
一年級兒童還不善于評價自己和別人的行為,還不很了解怎樣做是正確的,怎樣做是不好的。例如有個兒童看見別人的刨筆刀上有大熊貓的圖案,由于喜歡,就把這個刨筆刀拿走了。兒童產(chǎn)生這種行為,是因為他還不懂得別人的東西在沒有經(jīng)過許可的情況下是不能隨便拿走這個道德原則。老師和家長要對兒童進行道德知識的教育,給他們講解那些事該做,那些事不該做;那些行為是好的,那些行為是不好的;及時肯定和表揚他們的優(yōu)良道德行為,勸阻或制止不良的表現(xiàn)。這是發(fā)展兒童自我意識、形成優(yōu)良品德的重要條件。
八到十歲的兒童,在與同伴交往的時候,意識到準則是維護共同利益的、平等的。因此,認為平等的行為都是好的。例如,在家里我們常常看到這樣的情形:兩個相差不大的孩子,家長經(jīng)常分配給他們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,如果兩個孩子擔負的任務量比較相近,他們就樂意去做3如果一個孩子分擔的任務多,另一個孩子分擔的任務少,或是沒有給他分派任務,那就會鬧別扭。又比如,要一個男孩子和一個女孩子一同替媽媽做事。結(jié)果,男孩子跑出去玩耍去了,媽媽就讓女孩子一個人做完了兩個孩子應該做的事情。老師問這個年齡組的學生,這樣做對不對?有90%的兒童認為媽媽的命令不公平,應該平等,只有9%左右的兒童主張服從。以上這兩個事例說明,八到十歲的兒童已經(jīng)有了對道德行為的自我判斷能力的萌芽,他們已經(jīng)有了自己的想法。因此,對八到十歲的兒童不宜采取簡單的命令方式,而要著重講清道理。心理學上稱這個階段為可逆階段。
十一歲到十二歲的兒童,能從關(guān)心和同情出發(fā),作出一些道德判斷。有這樣一個測驗,測驗是讓一百六十七個六歲到十四歲的兒童回答一個故事性的問題。這個故事是:一個假日的下午,媽媽帶著三個孩子到河邊散步,四點鐘的時候,媽媽給每個孩子發(fā)了一份糕點,大的兩個孩子把各自的那份糕點吃了,小弟弟沒有吃,又不小心把糕點丟到河里去了。媽媽該怎么處理呢?再給小弟弟一份嗎?哥哥姐姐會怎么說呢?現(xiàn)在有三種不同的處理意見:第一種意見是,“不再給他”(強調(diào)懲罰);第二種意見是,“再給他一份”(強調(diào)平等),第三種意見是,“他年齡小,再給他一份”(更高一級的平等)。
回答的結(jié)果:六歲到九歲的兒童主張第一種意見的占48%,主張第二種意見的占35%,主張第三種意見的占17%。十歲到十二歲的兒童主張不給的只占3%,主張第二種意見的占55%,主張第三種意見的占42%。十三歲到十四歲的兒童主張第二種意見的占5%,主張第三種意見的占95%。這個測驗證明:兒童的判斷能力是有階段性的。到了十歲以后的兒童,他們對道德的判斷已經(jīng)滲入了同情的因素,能夠按照自己的觀念法則來判斷是非了。心理學上稱這個階段為公正階段。
心理學研究說明,兒童的道德性是從他律逐漸轉(zhuǎn)向自律的。八歲以后的兒童已逐漸由服從他人的規(guī)定過渡到服從自己內(nèi)心的規(guī)定。教育上應該考慮兒童道德發(fā)展的這個特點,積極創(chuàng)造條件,促進這種轉(zhuǎn)化。例如,在紀律培養(yǎng)方面,對六歲以前的兒童,可以通過做游戲的方法,讓他們從游戲活動中了解游戲規(guī)則,逐步接受行為準則的約束。對低年級小學生可以通過講故事、開展各種生動、有趣的活動,對他們進行道德行為的練習,并且給于公平合理的表揚和批評。對中年級兒童,特別要注意紀律的平等要求,教師要以身作則遵守紀律制度,使學生感到紀律不光是對自己有約束力,而且對老師、對其他同學也有約束力。這樣,他就能夠自覺接受紀律的約束。對高年級的兒童要適當開展評論,使學生把紀律行為從外部要求逐漸向內(nèi)部要求轉(zhuǎn)化。從初中起,可以適當利用集體輿論的力量進行紀律教育,也可以用適當方式開展說理活動,組織學生參觀工廠、部隊、交叉路口,親身去體驗紀律和革命事業(yè)的關(guān)系,認識到它是社會生活的客觀要求,從而提高學生遵守紀律的自覺性。